從「喇嘛性醜聞」談起
宗薩欽哲仁波切
2008 年3 月21 日
台灣最近發生一件關於某位藏傳佛教住持的事,這封信是要寫給那些對此事表達關切和疑問的朋友及個別人士。首先必須說明,我自己本身的道德不夠健全,所以是最沒有資格評論他人不當言行的人,這我已多次在公開場合表達過。這篇聲明稿不是為了表示謙遜,而是承認錯誤。但為了維護佛法,特別是大乘佛法,更特別是為了藏傳佛教,我想作一些評論。以下的觀察也是為了想要保護一些人從藏傳佛教所獲得的純淨、甚至是天真的啟發,特別是一些台灣的人。請不要把這篇聲明稿當作一個手則或誤解為一個指導方針,我希望它能釐清某些因此一事件而引發的疑惑。至少,希望我的意見能幫助大家不只從一兩個觀點,而是從多個角度來看事情。
首先我必須說,堪布貝瑪千貝仁波切所涉及的事件是非常不幸的,也應該受到譴責。眾所週知,佛教相當民主,負面行為的結果是由個人以業果的形式來承擔。沒有佛教法庭來討論這些事,也沒有所謂聽取證詞,讓有罪者受罰、無罪者獲償,或將被告送入監獄;這點是相當幸運。因為如果真有佛教法庭,它很容易墮落,我們就會面對一些最貪贓枉法、最不道德的佛教徒。當有錢的、關係良好的人躍上檯面,最純潔虔誠的修行者可能會被犧牲,就如同發生在每一個民主系統裡的情況,這反而會在佛教徒當中產生不和諧。
這個事件鮮明地暴露在媒體上,讓某一群人,特別是藏傳佛教的追隨者,感到萬分尷尬,但它其實是一種正面發展。在許多民主國家,新聞業就像是隻看門狗,它緩和一個自治社會當中可能會發生的狂亂,協助這個系統保持清醒、不墮落。因此,這位住持失檢的行為公然地被揭露,最終會帶來很大的益處。希望多數人能學習到這個教訓,當我們談到「教訓」,那可有很多要學習的。
最基本的教訓就是二千五百年前佛陀給予我們的教誨,他明白告訴我們,「依法不依人」。我們都習慣被某人吸引或依賴某一個人。這個教誨不容易做到,因為「人」終究是個實體,看得見而且時常很具吸引力;然而教誨或佛法卻不可見,有時還枯燥難解。所以我們容易被老師這個可覺知到的實體吸引是有其原因的。當然,西藏的錦緞、佛龕、音樂的繁複性,以及尊貴的頭銜和虔誠教徒提升上師的地位,這些也就都說得通。我們往往喜歡、尊崇、甚至愛上一個言之有理並且教導我們真理的人,這是人類很難除掉的習慣。
我從自身的經驗了解到,當人們評論佛教或佛教徒的時候,常都存在含混不清之處。一個也許行為不端的新近出家僧或甚至在家修行人,常被人如此指責:「他怎麼會做出那種事?他不是佛教徒嗎?」這類的言論使我困惑,它顯示問這問題的人似乎不知道人心如何運作,不懂人的習慣如何發揮功用。不只佛教徒,身為人都有許多事情是我們該做或不該做的。然而多數時候,我們並沒有做該做的,反倒做了不應該做的。這類的道德價值──「應該」或「不應該」做的事──會升高希望和恐懼,並且產生期盼。舉例來說,我們假設並希望法官是公平正直的,但情況常常不是如此,於是我們的失望與高度期待成正比。相對地,如果一個犯人做了不公不義的事,我們不會感到不對勁。我們對於娼妓的期望和評價往往也很低,但他們常常極為慷慨又充滿愛心。重點是,不要認為某人應該如何而被這種期盼所誤導。俗話說,「外表矇騙人」,這是真的。一個人的言行不符合我們的期待並不意謂這個系統不健全。
再舉另一個例子。我們任何一個人,包括筆者自己和各位讀者,我們都對自己的個性有某種程度的了解。想像我們今天披上袈裟,成為出家人,我們並不會立即作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也不表示明天我們就會成為完美的人。如果那麼簡單,世界和平就不會是問題,只要穿上袈裟,一切就都和諧平靜;但並不是那麼容易。袈裟、剃髮、等等這類的事,並非任意胡為或只為了外表。它的目的不在於提供制服來辨認誰是佛教徒,它的意義並不那麼世俗。當佛陀建議穿著袈裟以及這類的修行,目的是要人們保持專注與自覺。比方說,如果警察穿上制服,就提醒他行為要檢點,不得放任一些可能有的欲求,譬如直接對著酒瓶口喝酒。袈裟的主要功能是提醒穿它的人要修持專注、簡樸、與出離心。
我完全了解,涉及此事件的人並非剛出家的新手, 相反的,他還正巧是個受人尊敬的住持。當然,這就更讓人難以接受,因為身分、地位、名聲愈高,我們的期望愈大。
也許這可以讓大家了解到,這類事件並非頭一遭,類似的過錯發生在社會中許多不同的領域,包括政治圈,不同宗教歷史年鑑上也有記載。這個問題一直都存在,只是時代改變了,尤其是在像西藏、中國這些亞洲的社會。我們開始比較意識到這種事,因為現代人比較大膽,傳統的偽善可能還存在,但更加隱微。過去在儒家社會裡,我們往往掩飾長輩或領袖的惡行,我們要仔細思考這種事,因為當偽善被掩飾起來,那就更危險了。或許這也能幫助我們了解,在社會的每一個領域,那些看來端莊,或者就佛教而言,那些穿著袈裟,表現出像是沒有任何惡行的人,常常是最偽善的人。
作為佛教徒的目的是要修習慈悲與智慧,大家要了解,那些道德及形象完美的人常常是最自我、最偏執派別、最高傲的人,因為他們似乎有正當的理由去如此做。相對的,那些到處行為失檢且不莊重的人,常常卻是真正的出離者,也是最虔誠地投入靈修之道的人。
另一個重要議題是,我們往往避而不談某些事,尤其是在亞洲地區。我們過度關注性醜聞,金錢議題雖然更具潛在危險性,但似乎並不太受到重視。社會全然接受供養捐獻的習俗,然而此習慣卻在宗教人士和宗教團體中產生物質主義的心態。內鬥、忌妒,還有推銷自我的人,儘管不是那麼明目張膽,卻仍造成傷害。假如有人被逮著跟別人的老婆在一起,對錯是黑白分明;但假如有人被發現把應該用在佛法上的十萬美金拿去買名貴轎車跟勞力士錶,並且辯稱這是為了利益眾生──這是模糊的灰色地帶。
台灣人尤其要好好思量這個問題。我本身擁有寺廟和佛學院,因此可以了解,二十多年來,因為贊助者的慷慨捐獻,寺廟外觀改善甚多,但確實地說,靈性修持與研習的品質卻大幅降低。僧侶到台灣或其他國家,據稱是代表寺廟來募款,卻未將善款交給寺廟,這已不再是罕見的事。縱使捐款真的交給廟方,也因為沒有透明的機制,永遠不知道究竟多少款項送達寺廟。但同時,我們注意到這位僧侶的房子突然改善了,門前也出現一輛新車。這種情況燃起其他沒有同樣機會僧眾的慾望和忌妒,而出現了傳統寺廟規條無法管的情況。這個僧侶從台灣回來之後,似乎很慷慨地供養了寺廟,於是被尊為贊助者,沒多久,他不再參加法會,也不再遵守寺廟的規條。他被當成施主,所以不必參與寺院裡像是掃地這樣不甚有趣的工作。其他僧眾是人,而且也不笨,他們知道這是怎麼回事。這個僧侶其實不太道德,雖然他的行為經不起檢驗,卻被描繪成一個大施主,並從中獲利,這種情況使得真正要執行寺廟規定變得較為困難。這些是寺廟的領導人和施主雙方必須了解的情況。
社會也應當承受一些責難,因為我經常看到──尤其是在西藏社會,我想華人社會也類似,那些公開表露自己個性的修行者、靈性人士或精神領袖,不受尊重,例如那些在公共場合喝酒或賭博的人。我家附近有個修行人叫勾弟喇嘛,因為他賭博,大部分人鄙視他,但在我心目當中,他是偉大的修行者之一。西藏人一般都比較喜歡在寺廟裡讀書的和尚,或穿著漂亮的紅色、黃色、金色法袍的出家人。由於這類社會習慣,人們常選擇隱藏他們可能有的疑慮不安。
總之,如果你要評斷,首先,我認為很難正確地評論這些事。但如果你堅持要評斷,就應該盡可能徹底地考量所有狀況。許多時候,那些似乎非常純潔、看起來像是阿羅漢的人,其實可能最不光明正大。我也想指出,這些事件絕非經常發生在
佛教的某些派別裡。我知道,有些教派聲稱他們持戒比較純淨,但情況絕非如此。不見得年輕僧侶就比較不道德,因為我不幸地就曾見到年紀最長的,甚至高達九十之齡的人,顯現不道德的行為。那更讓人灰心,因為他們的言行理應作為年輕一輩的榜樣。
儘管說了這些,重要的是這位住持一定做過許多好事,也曾帶給許多人快樂,
所有那些不能因為此一事件而盡毀;那樣是不公平的。如果你習慣只因一件壞事而
抹煞一個人所有的善行,世界和平就永遠不可能實現。相反的,一個人終其一生所
作的惡行,應該因為他的一件善行而被遺忘、被寬恕。
〈本文部分節錄已刊登於蘋果日報2008 年5 月6 日「論壇」版〉
原文刊載:台灣圖博之友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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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9日 星期五
宗薩欽哲仁波切評論─從「喇嘛性醜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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